各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和要求
在研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结项范围和程序
(一)结项范围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二)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科研处审核。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科研处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年度检查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
2 申请结题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研究成果附件一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3 申请延期结题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13年11月27日